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龙岩市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工作的通知
龙人社[2021]286号 2021-9-17
各有关县(市、区)人社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支持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根据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岩委人才〔2021〕3号)精神,现就做好龙岩市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与标准
认定对象受聘于上一年度我市纳税前十强重点企业(需符合“5+N”产业发展格局,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家企业可根据企业岗位紧缺度、员工贡献度、业绩表现等因素,经集体研究、内部公示等程序推荐1名企业实用人才。
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0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家纳税大户和金融机构的通报》(龙政综〔2021〕17号)精神,2020年符合我市“5+N”产业发展格局的纳税前十强重点企业分别为:
1.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草产业)
2.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产业)
3.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福建大区(建材产业)
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装备产业)
5.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机械装备产业)
6.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建材产业)
7.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建材产业)
8.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建材产业)
9.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新能源产业)
10.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装备产业)
二、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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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以人才所在企业为申报主体,经企业集体研究和内部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推荐人选,每家企业推荐1名人选。
2.企业申报。请各相关企业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龙岩市企业实用人才自主认定申请表》(附件1)、《龙岩市企业实用人才自主认定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龙岩市人才服务窗口。
3.窗口初审。龙岩市人才服务窗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申报材料和名单。
4.资格复核。市人社局将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核、组织专家会审等方式,对各企业推荐的人才进行把关复核。
5.会议研究。市级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体研究审核,形成会议纪要。
6.社会公示。认定人员名单通过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收社会监督。
7.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人选。
三、经费支出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岩委人才〔2021〕3号)规定,对被确认为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的,给予每人5万元资金补助。其中:市属企业自主认定人才资金补助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承担;新罗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企业自主认定人才资金补助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50%补助;其他县(市、区)企业自主认定人才资金补助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20%补助,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市、区)补齐。
四、其它
1.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自主认定人才推荐工作,切实将业绩表现好、对企业贡献大的人才推选出来。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各企业推荐的人才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2.未尽事宜请与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单位:龙岩市人才服务窗口;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838;联系电话:0597-3293612;邮箱:lysrcfwck@163.com。
附件:
1.《龙岩市企业实用人才自主认定申请表》
2.《龙岩市企业实用人才自主认定推荐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